一、本部門主要職責
促進體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,服務經濟社會發(fā)展。指導搞好體育專業(yè)項目訓練,注重體育后備人才培養(yǎng)。積極組隊參加各項體育競賽活動。加強體育俱樂部及體育協會和體育活動管理,搞好全區(qū)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,大力發(fā)展全民健身活動。
二、部門機構設置情況
區(qū)體育局內設股室:辦公室、競賽股、群體股、老年體協。二級單位區(qū)體育運動訓練中心。
部門機構設置情況表
單 位 名 稱 | 單位 性質 | 經費管理方式 | 人員編制數 | 實有在職人數 | 離退休人數 | 辦公用房面積(平方米) | 實有車輛數(輛) |
合 計 | 23 | 26 | 15 | 195 | 0 | ||
區(qū)體育局 | 事業(yè) | 全額 | 10 | 4 | 10 | 195(局和中心共有) | 0 |
區(qū)體育運動訓練中心 | 事業(yè) | 全額 | 13 | 22 | 5 | 195(局和中心共有) | 0 |
三、預算收支增減變化及運行經費安排等情況說明
預算收支增減變化:2016年預算收入247.72萬元,2017年預算收入248.28萬元,較上年增加0.56萬元;2016年預算支出247.72萬元,2017年預算支出248.28萬元,較上年增加0.56萬元。增加原因:人員經費增加。
經費運行情況:主要用于單位的工資福利支出155.64萬元,商品和服務支出9.64萬元,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3萬元。
政府采購情況:我單位2017年無采購支出。
四、名詞解釋
1、財政撥款收入: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2、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3、上年結轉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(guī)定用途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4、行政運行:指行政單位(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的基本支出。
5、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關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6、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7、結轉下年: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、因客觀條件發(fā)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,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(guī)定用途繼續(xù)使用的資金。
8、“ 三公” 經費: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,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國際旅費、國外城市間交通費、住宿費、伙
食費、培訓費、公雜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(含車輛購置稅)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五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
1.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(詳見附表一)
2.2017年部門收入總表(詳見附表二)
3.2017年部門支出總表(詳見附表三)
4.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(詳見附表四)
5.2017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表(按功能科目分) (詳見附表五)
6.2017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表(按經濟科目分) (詳見附表六)
7.2017年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(詳見附表七)
8.2017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(詳見附表八)
9.2017年部門預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(詳見附表九)
10.2017年“三公”經費支出預算表(詳見附表十)